發稿單位:台南市政府
發稿日期:112年04月14日 18:00
今(14)日立院三讀修正環評法條文,增訂所謂的龍崎條款,讓歐欣案正式落幕。修法後明訂,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開發許可後,環評審查結論就算失效,明確能避免衍伸額外爭議。對此,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,感謝中央修法,傾聽台南龍崎居民的聲音,守住龍崎自然地景、捍衛環境正義。
黃偉哲表示,自己在擔任第一任市長時,批市的第一份公文就是處理歐欣掩埋場的開發案,阻擋掩埋場在龍崎的開發,展現疼惜鄉親、守護鄉土的決心。其後台南市政府也貫徹立場,包含審議劃設自然保留區和地質公園,也持續跟中央溝通研議修法可能性,如今修法通過,是龍崎居民的勝利、是環境的勝利也是台南的勝利,所以感謝中央和立院對台南的支持。
台南市政府表示,對於龍崎歐欣開發一案,市府單位全體秉持統一立場,就是捍衛自然地景,所以市府極力整合包含區公所、農業局、水利局、環保局等單位,協力透過不同行政手段,要把珍貴的地景保留下來。
台南市政府指出,針對水土保持部分,曾於108年時函文通知歐欣「水土保持計畫及其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」失其效力,並持續向高等行政法院上訴,表達水土保持計畫失效之適法性。另外,也請農業局規劃「龍崎工業區牛埔惡地指定自然地景評估報告書」,送臺南市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,在110年審議通過劃設,通過共281公頃自然地景。
在環評方面,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也基於守護環境立場,於112年3月15日函請環保署研議廢止「南區(龍崎廠)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環境影響說明書」審查結論。對於今日中央修法通過,讓歐欣案落幕,台南市政府除正面感謝中央,後續也會本於權責,積極替環境守護把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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